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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征求意见稿发布!助力电力市场化交易!
日期:2019-04-23 13:14  来源:国际能源网


422日,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其中运行维护费涵盖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和其他运营费用,但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电网所属且已单独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的成本费用等项目不在此列。


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一是有利于加强输配电成本监审,为进一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创造重要条件;二是有利于完善并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改进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三是有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四是有利于规范成本监审行为,促进成本监审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问题1:什么是输配电定价成本?总共有几种类型?


《征求意见稿》:输配电定价成本,是指政府核定的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


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是指政府核定的省级电网企业为 使用其经营范围内输配电设施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


区域电网输电定价成本,是指政府核定的区域电网经营者为 使用其经营范围内跨省交流共用输电网络的用户提供输电服务 的合理费用支出。专项工程输电定价成本,是指政府核定的电网企业提供跨省 跨区专用输电、联网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


问题2:输配电定价成本包括什么?定价成本涵盖哪些内容?


《征求意见稿》:输配电定价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


折旧费:是对输配电业务相关的固定 资产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计提的费用。




运行维护费,是电网企业维持电网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和其他运营费用。


问题3:哪些费用不得列入输配电成本?


《征求意见稿》:(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国家有关财务会计、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的费用。


(二)与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包括:1. 宾馆、招待所、办事处、医疗单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 务等辅助性业务单位、多种经营及三产企业的成本费用;2. 电网企业所属单位从事市场化业务对应的成本费用;3. 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电网所属且已单独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的成本费用;4. 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的成本费用;5. 其他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


(三)与输配电业务有关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 政策优惠、社会无偿捐赠等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


(四)各类赞助、滞纳金、违约金、罚款,以及计提的准备金。


(五)各类广告、公益宣传费用。


(六)除不可抗力外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


(七)向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 代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 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八)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在监审期间内除政策性因 素外造成的未投入实际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擅自提高建设标 准的输配电资产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国家重大输配电项目建设中, 因企业自身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重复建设等造 成的额外投资费用支出。


(九)其他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


问题4:哪些固定资产不得折旧,不能列入输配电成本?


《征求意见稿》:(一)进行过清产核资但未经财政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


(二)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 投入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三)不能提供固定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


(四)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的。


(五)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


(六)第十条第(八)项所规定的。


(七)其他不应计提折旧的情形。


问题5:电网企业需如何提供材料进行输配电价审核?


《征求意见稿》:收到成本监审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提供输配电 10 定价成本监审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负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会计核算及财务资料。


(三)成本调查表。


(四)资产类资料。


(五)电量类资料。


(六)监管周期对比资料。


(七)各类收入和支出明细表。


(八)内部关联方交易资料。


(九)成本监审所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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