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交易仅对日前交易收取手续费。
收费标准是中长期交易0.54 厘/千瓦时,现货交易0.54厘/千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规定,结合海南电力市场实际情况,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编制了《海南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经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方能源监管局备案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场主体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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